「本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」1份,並自113年12月25日起生效

「本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」1份,並自113年12月25日起生效

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之十三條第二項辦理。